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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师介绍
郑维民 律师

郑维民 律师

         郑维民,高级律师(二级律师职称),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天平(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
郑维民律师系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担任或担任过常德市第五届政协委员,武陵区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常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常德市律师协会民商专业委员会委员,常德市药监局行政执法监督员,武陵区公安局警风警纪监督员等职务。
         郑维民律师1995年4月开始执业,原任“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专业主攻方向为:经济犯罪案件刑事辩护、重大疑难民商案件诉讼代理、行政诉讼等诉讼业务以及金融证券、建筑房地产、企业重组与兼并,公司法务及商务谈判等非诉讼业务。从业20多年来,先后办理各类案件7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一亿元,为10余名被告人做过成功的无罪辩护,担任或曾担任30余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首席常年法律顾问。
         郑维民律师承办的经典案例有:在涉案金额达4.37亿元的“张万琦非法集资案”中,担任被告人原德山建设银行会计科长肖敏的辩护人,在开庭宣判后肖敏成功获释;担任原常德市武陵区委书记、常德市委副秘书长“吴让见贪污受贿案”辩护人,经过9年抗争,最终吴获免于刑事处罚,恢复公职党籍,其辩护效果颇受委托人肯定;担任原常德市人大副主任、财政局长“万善志受贿案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辩护人,诸多辩护意见被采纳,万某被判决有期徒刑11年;担任原澧县人民医院院长“皮明军受贿案”辩护人,从最初的检察机关汇报称“皮明军受贿金额百万的大案”到最终仅仅判决仅认定受贿金额3.7万元,缓刑三年,该辩护过程受到委托人高度肯定;担任原常德市政府副巡视员“唐必清受贿案”辩护人,其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深受公诉、审判机关人员好评;担任华南光电仪器厂北京办事处主任“何春友贪污、行贿案”辩护人,该案后被检察机关成功撤案,何春友无罪释放;担任“鼎城公安干警刑讯逼供案”中警官周飞的辩护人,在公安战线引起强烈反响,周飞成功获释,现担某派出所所长;担任常德市拆迁管理处副主任唐中泽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辩护人,唐中泽仅以受贿罪被判决免于刑事处罚;担任原鼎城区委书记李秋葆受贿案辩护人,二审判决减少受贿金额110万元;担任石门县规划局局长张慧龙受贿案二审辩护人,由一审认定受贿金额数十万元、判刑10年6个月,改判为二审仅认定受贿5万元,量刑为5年;在原告多达206名退休工人诉某劳动局、社保处“养老保险纠纷行政诉讼案”中担任某劳动局、社保处的委托代理人,最终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全部胜诉,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涉案金额达1200万元的湖南省农资总公司诉常德农资公司货款纠纷案中担任常德农资公司的代理人,通过异地强力抗辩最终促成和解,为常德农资公司赢得了近500万元经济利益,取得双赢的效果等。
         执业格言:自信笃行,追求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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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zwm@tianpi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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